本报讯(记者 桂英)政府制订行政法规,将每家银行每名存款人可获补偿的金额上限,由现时的五十万元调升至八十万元。
行政会完成讨论《存款保障制度的补偿限额》行政法规草案,法规自十月一日起生效。
建立存款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地用以稳定金融秩序的惯常做法。二零一二年,政府制定相关法律,设立存款保障基金,规定每家银行每名存款人可获补偿的金额上限为澳门元五十万元。名为《存款保障制度的补偿限额》的行政法规在下月一日生效后,补偿的金额上限将调升至澳门元八十万元。
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表示,澳门居民的存款在二零一二年后较快增长。而且,过去十二年,补偿上限没有改变,实际的价值却明显因为通胀而下降。政府参考邻近地区的近期经验后调升本澳的补偿金额上限;他指出,银行业界普遍支持调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