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海轩)初级法院3月22日审理一宗新华学校前教师涉诽谤案,该教师被指在网上贴文发布不实内容,如“十多名老师欣赏学生裸露影片”。涉事前教师出庭应讯,认为自己发表的内容是陈述事实,发贴目的希望大家守法、履行公民责任;应辩方请求,法官向检察院提取多位证人在另一案件的口供内容,审讯5月17日继续。
案情涉及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,一名郭姓前教师在Facebook使用一个账号发布贴文及图片,内容为“澳门某惹火学校的道德水平,我怀疑连合法水平也未到~十几位老师,公开欣赏学生裸露影片,再踢学生出校……学生,只是换取教局经费之工具,就算不奢求爱惜学生,人与人基本的尊重也该有吧……难怪有人不甘受辱,放火烧母校。”办学实体提出自诉,状告发帖者“公开及诋毁罪”,并要求赔偿二十万元。
郭姓被告由2018年至2021年6月在该校任职教师,他庭上作供表示,某日回校时,见到教员室有很多教师很高兴地用手机看涉事影片,他被一名何姓教师邀请一同观看,当时现场有20人观看,气氛“热烈、激动”,认为老师做法不当,没有尊重学生;至于贴文中“再踢学生出校 ”的意思,被告称,事发几个月后,听到几位学生因为纪律问题要被学校退学,相信同影片有关。对为何检举后要在网上发贴?被告强调,贴文中没有提及新华学校。被追问是否网络审判?他回答,其性质是同检察院网站一样,“希望大家守法”。
新华学校校长何宇在庭上作证时表示,有关片段是在某个星期六,学校微信的“行政群”中,老师要求紧急处理的事情;事发后,已要求家长收去涉事学生手机,与学生倾谈事件的危险性,希望他们放学后不要在街上流连以及再次录下同类片段。她表示片段中,学生不涉及欺凌,但由于香港发生过有学生在高处失足事件,故担心学生人身安全。
对于贴文没有指明是新华学校,她指,该贴文“出街”后,对学校影响恶劣,例如招生时有家长说“送书包、校车费都唔读。”亦有老师签约后都没有前来任教,亦有教师辞职,相信同事件有关。何宇认为由于学校没有与被告续约,所以被告感到不满。
涉事班级萧姓班主任作供指,某日凌晨,一名涉事学生家长在微信向其发放该片段,希望学校通知其他家长注意,影片焦点不是裸露,而是学生在天台玩耍危险,没有学生因这件事而直接被退学。该班主任否认将影片传给同事,以及否认在教员室“攞出来看”,亦未见过老师在教员室作讨论。
辩方律认为,这是案中关键问题,希望法庭去函检察院提交该被班主任在其他案件的有关询问笔录;案件将于5月17日继续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