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 桂英)3月22日,网上流传一段1名男子持刀于北区一带走动的影片,治安警察局高度关注,立即派员跟进,并于同日中午在黑沙环的工厦截获涉事的年约50岁本澳男子。经调查,有关男子声称从家中携刀外出前往北区某工厦仓库分拆鱼翅,,以便以水货形式带返内地。治安警指,有关男子的行为涉嫌触犯《刑法典》第262条“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质”罪,案件将送交检察院处理。此外,基于有迹象显示有人利用上述工业大厦货仓从事水货活动,警方通报海关跟进处理。
澳门海关在接获治安警察局通报后已作出跟进调查,查封涉案位于北区工厦内的一个水客散货点及有关货物,当场查获28公斤怀疑用作水客活动的干鱼翅,全数不具备有效的进口文件,总值约8万澳门元,并带走1名男性现场负责人作进一步调查。
上述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持刀人士均为本澳居民,海关已根据《对外贸易法》之相关规定对现场负责人作出起诉,有关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科处5万澳门元罚款,而被查获的货物亦会宣告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。另外,涉案单位未具备营业许可证明文件,交财政局跟进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