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 桂英)政府早前公布维持现行有关工伤或职业病的损害赔偿限额。
立法议员兼工联副理事长李静仪及工联政务委员会委员柯丽香表示,本澳《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所引致之损害之弥补之法律制度》实施近三十年,但近年当局未有启动对制度作全面的完善工作。
她们促请当局就有关政策、补偿和支持机制及程序等方面作检讨修订,加强对不幸遭遇工伤和职业病的雇员的支持和赔偿。
李静仪,柯丽香提出三点主要建议:一是保险系数需要每年进行检讨和调整,让政策可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而调整;二是优化赔偿程序,让受伤的员工可以减轻经济负担;三是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,让雇主有主动的意识去减少意外的发生;四是加强员工预防意外的意识,了解意外对其生活质量、家庭运作构成的影响。